美國加州規範數位版遊戲零售商 需明確告訴消費者買的是「使用授權」
加州州長最近簽署了一條最新法規,要求各大數位零售商必須要針對數位產品購買的運作方式帶來更加精確的說明,藉此幫助消費者們更加清楚地理解他們從遊戲數位商城中「購買」一款遊戲所代表的意義。
目前遊戲界逐漸走向數位化,許多玩家也對於購買一款數位遊戲的「所有權」感到困惑。以目前來說,即使玩家花錢買數位版遊戲,許多平台仍有權將一款遊戲從玩家的帳戶中移除,並全面中止重新下載的權限──但通常走到這一步時,平台通常會提供全額退款,最近 PlayStation 第一方射擊遊戲《星鳴特攻》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就在最近,美國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最新簽署的「AB 2426」法案補強了一些與消費者權益、不實廣告和數位商品有關的規範,同時針對一項現存的加州不實廣告防治法案進行衍伸,定下嚴格的規定,禁止賣家在沒有遵循特定規則的情況下在商城中使用「購買」(buy, purchase) 相關詞彙。
在這項新規範下,當一間數位零售商打算利用這些詞彙來販售遊戲等數位商品,必須要明確地向消費者們告知,他們購買的是「使用授權」,而不是一套遊戲商品本身的「永久擁有權」。消費者必須要得知且同意這些條款,而零售商還得要告知消費者,如果零售商失去了這項產品的版權,那消費者獲得的使用授權也會被撤回,而該遊戲也可能會從玩家的帳戶中遭到移除。除了遊戲軟體之外,這項法規也適用於各種其他的數位媒體產品上,像是音樂、書籍、雜質以及影片等。
簡單來說,這項法案其實並不會針對數位產品購買現行的運作方式本身進行任何修改,而是要求零售商必須得要仔細向消費者說明這些「購買」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尤其是擁有權的部分,讓他們明白在特定的情況下,即使已經掏錢購買仍有可能會失去這些數位遊戲產品的存取權限。
除了加州之外,許多其他地區的相關法規也試圖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更深入的調整,像是歐盟的「Stop Killing Games」協議,就規定遊戲開發或發行商不得在將一款遊戲的線上模式中止營運後全面取消玩家對該遊戲的存取權。因為即使官方的伺服器已經關閉,玩家們仍然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延續該遊戲的收命,像是本地遊玩或私人伺服器等。然而,這項法案帶來的影響與改變目前還有待觀察。
參考來源:GameR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