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工作 37歲啃老族沉迷電玩害家人罹憂鬱症
37歲陳姓未婚男子是家中獨子,長期不工作、整天沉迷網路線上遊戲,生活起居仍須父母扶養,無法獨立,老父看不下去,決定把不長進的兒子趕出家門,讓他學會獨立,向台南地院提告「請求命令由家分離」,家事法庭法官認父親主張有理,判兒子須搬離父親的住家。
陳父主張,獨子現年37歲,過去僅曾短暫工作,每天沉迷電腦線上遊戲,常玩到凌晨3、4點不睡覺,如果隔天是星期假日,兒子更是打電玩打通宵,平日生活費都伸手向父母要。陳父說,兒子已成年,有工作能力,四肢健全,頭腦正常,多年來無正當職業,生活起居都依靠父母扶養,現夫妻兩人事已高,無工作收入,靠積蓄生活,希望兒子能搬出獨立生活。
法官傳訊家人作證,稱陳確實沉迷電玩遊戲2、3天不睡覺、不洗澡,之前曾出去工作,只做了1個月就不做了,住在家裡還故意破壞碗盤、酒櫃與窗簾;家人曾報警,聲請保護令,但效期只有1年,他曾搬離家裡1年,後來沒工作收入付房租,父親只得再讓兒子回家,結果他回來後仍不工作,依舊沉迷電玩遊戲,家人很心煩,已有人罹患憂鬱症。
面對老父的提告,陳出庭時,向法官表示同意搬離,但必須等他找到工作,領到薪水再搬出,希望能給他時間。
台南地院家事庭認為,陳已成年,卻每天沉迷電腦遊戲,不願自食其力,迄今仍依賴父母為生,也對父母態度不佳,但其父母年邁,終有不能再扶養兒子之日,屆時陳年紀更長,外出謀生將更困難,父親以家長身分訴請兒子由家分離的主張合理,因此判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