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英雄聯盟》踢到鐵板 騰訊提告大獲全勝
2016年5月騰訊控告光宇公司的《最萌英雄》抄襲《英雄聯盟》,索賠300萬人民幣。今法院通報該案件已審結,騰訊獲賠100萬人民幣。
《英雄聯盟》中國大陸地區由騰訊代理,並於2011年9月2日上線;《最萌英雄》為光宇公司網頁遊戲開發、經營,2014年5月公測後正式上線,兩款無關的遊戲卻有過多雷同的地方。
騰訊指出《最萌英雄》在操作介面有相近的標識,除此之外44位英雄中有21位英雄與《英雄聯盟》的角色形像雷同,另有6位名稱近似《英雄聯盟》的角色名稱。
在遊戲上線後,《最萌英雄》多次強調遊戲為《英雄聯盟》的Q版遊戲,造成許多玩家誤解,以為兩款遊戲有關。
而光宇公司則表示,《最萌英雄》在2016年6月已下架,遊戲中的角色外觀與名稱都是自行設計,與《英雄聯盟》有重疊的部分皆為巧合,並認為兩款遊戲性質、吸引的用戶大不相同。
最終法院認定,《英雄聯盟》營運時間早於《最萌英雄》,《最萌英雄》的遊戲界面與英雄外觀、名稱顯然源自於《英雄聯盟》,抄襲意味十足。因此,法院判《最萌英雄》的光宇公司致歉並賠償騰訊100萬人民幣及合理費用2976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