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全面升級防沉迷「未成年人模式」 強化覆蓋範圍盼實現軟硬體多方連動
為進一步強化對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管理,大陸國家網信辦 2 日發布《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就修法方向公開徵求意見,擬全面升級「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和設定退出模式需家長驗證同意,以及推動「未成年人模式」的覆蓋範圍進一步升級,從 APP 擴大到行動智慧終端裝置、應用商店,實現軟硬體三方聯動等。
據大陸國家網信辦指出,為切實強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近年來,大陸國家網信辦指導網站平台持續推進青少年模式建設,擴大覆蓋範圍,優化功能設置,豐富適齡內容。模式自上線以來,普及率穩步提升,在幫助未成年人減少網路沉迷和不良訊息影響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大陸國家網信辦稱,為進一步提升模式效能,立足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新形勢新要求,意見稿將全面升級升級「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推動模式覆蓋範圍擴大,方面方便用戶一鍵進入模式,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指南規定,未成年人模式應具備自動切換功能。在移動智能終端一鍵啟動未成年人模式後,應用程序、應用程序分發平台應自動切換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在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後,應用程序、應用程序分發平台應自動切換到普通模式界面。
按照指南內容,提出未成年人模式應支持家長或未成年人用戶透過帳號,在多個行動智慧終端裝置進行統一設置,相關行動智慧終端裝置、應用程式、平台之間應提供必要接口和數據共享等,以滿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長監督管理等功能。
指南還要求,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設置應確保最簡化原則,退出時,需要家長進行驗證同意,家長可基於現有機制,自行選擇密碼、指紋、人臉等識別方式進行單一或複合驗證等,另直播、網路社交等服務提供者應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等等。
指南要求建立「分齡原則」,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及平台應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為不同年齡階段用戶提供適合其身心發展的信息和服務。指南共劃分了 5 個年齡區間:1. 不滿 3 周歲;2. 3 周歲以上不滿 8 周歲;3. 8 周歲以上不滿 12 周歲;4. 12 周歲以上不滿 16 周歲;5. 16 周歲以上不滿 18 周歲。
當面向不滿 8 周歲用戶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需支持默認使用總時長不超過 40 分鐘;8 周歲以上到 16 周歲用戶使用總時長不超過 1 小時;16 周歲以上不滿 18 周歲用戶,使用總時長不超過 2 小時;當未成年人用戶連續使用移動智能終端時長超過 30 分鐘,移動智能終端應發出休息提醒;且每日 22 時至次日 6 時期間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
該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信息服務提供者應限制人用戶使用可能危害身心健康的產品和服務:包括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必須設置相應的時間、權限、及消費管理等功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且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不得設置以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為主題的社區、群組或話題,也不得利用泛娛樂化功能和內容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另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也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據大陸民法典,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